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化与港澳监管合作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5日 阅读: 来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与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共同签署了《关于药品监管领域的合作协议》《关于中药标本馆建设、研究与管理的合作协议》,与澳门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共同签署了《关于药品监管领域的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与港澳药品监管部门在“一国两制”原则下,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推动双方在药品监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包括:开展法律法规交流和监管信息沟通;开展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开展产品安全突发事件、产品召回、重大案件查处、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等信息的及时通报和合作;开展药品标准、检验结果和临床试验等方面的合作。
根据中药标本馆建设协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与香港监管部门通过开展中药标本馆建设、研究与管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中药质量及安全水平,共同推动中药国际化。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与港澳各方广泛交流,进一步了解了港澳在大湾区建设方面的意见,将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落实合作协议,加大在临床试验、中药标准制定、检验机构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合作及支持力度,并在监管信息共享以及药品检验和临床试验结论互认等领域开展合作和工作交流,共同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各方将致力于把大湾区建设成为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